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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鸡有机羊生产技术

有机养鸡与养羊生产

一、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概述

1、概念:(这里的食品可以视为蛋、肉产品)

无公害食品:是指产地生态环境清洁,按照特定的技术操作规程生产,将有害物含量控制在规定标准内,并由授权部门审定批准,允许使用无公害标志的食品。

绿色食品:是指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食品。包括粮食、蔬菜、水果、畜禽、水产、油料、饮料、酒等。

有机食品:是根据有机食品种植标准和生产加工技术规范而生产的、经过有机食品颁证组织认证并颁发证书的一切食品和农产品。

2、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区别:  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都是以环保、安全、健康为目标的食品。从本质上讲,无公害和绿色食品是从普通食品向有机食品发展的一种过渡性产品。严格来讲,无公害是食品的一种基本要求,普通食品都应达到这一要求。

有机食品是国际上普遍认同的叫法,这一名词是从英法Organic Food直译过来的。在国外,对绿色食品的称呼有:有机食品、生态食品;日本称自然食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最重要的一个区别就是有机食品的标准比绿色食品的要高,又被称为"纯而又纯"的食品。具体讲:

l       首先,有机食品在其生产、加工过程中绝对禁止使用农药、化肥、激素、转基因等人工合成的物质,而绿色食品则允许有限制地使用这些物质。

l         第二,有机食品的生产和加工要比绿色食品严格得多。

l         第三,有机食品在整个生产加工和消费过程中,更强调环境的安全性,突出人类、自然和社会的持续和协调发展。

有机食品是以有机农业生产体系为前提,有机农业是一种完全不用化学合成的肥料、农药、生长调节剂、畜禽饲料添加剂等物质,也不使用基因工程生物及其产物的生产体系。

因此,有机食品的生产要比其他食品难得多,需要建立全新的生产体系,采用相应的替代技术。有机食品是一类真正源于自然、富营养、高品质的环保型安全食品。

在我国,绿色食品分为A级和AA级两个等级。

AA级绿色食品吸收了传统农艺技术和现代生物技术,其对应的是有机食品。对于有机食品来说,其最大的优点是完全与国际接轨,从概念、标准到出口很容易被国外销售商接受。外销为主。

A级绿色食品是限制使用农药、化肥等化学合成物的产品。A级绿色产品相当于世界先进国家一般食品的水平,是加入世贸组织后,中国肉食品在国际贸易中必须遵循的最起码标准。

绿色食品与普通食品相比的三个显著特征:

1)强调产品出自最佳的生态环境。对原料产地及其周围的生态环境严格监测,判定其是否具备生产绿色食品基础条件。

2)对产品实行全程质量控制 。通过产前环节的环境监测和原料检测,产中环节具体生产、加工操作规程的落实, 以及产后环节产品质量、卫生指标、包装、保鲜、运输、储藏、销售控制,确保绿色食品的整体产品质量。

3)对产品依法实行标志管理。标志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保护。

二、有机养鸡、养羊的要求      安全的饲料 = 安全的食品

我们现在食用的肉、蛋、奶等畜、禽类农产品为何不安全?污染的养殖环境和化学品饲料添加剂以及依赖化学品兽药的养殖模式是根源。要实现肉、蛋、奶等畜禽产品安全,从净化养殖环境开始,彻底摆脱依赖含有多种抗生素等化学品的饲料添加剂、化学兽药的传统养殖方式。实施“从农场到餐桌”全过程质量控制模式。

(一)产地环境要求   远离城区、工矿区、交通主干线、工业污染源、生活垃圾场。

1、土:土壤环境质量符合GB  l56181995中的二级标准。要求土壤中农药(如滴滴涕、六六六、乐果粉等化学药品)、化肥、有机污染物和重金属汞、镉、铅、砷、铬、硒等不能超过标准。

2、水:农田灌溉用水水质量符合GB 5084的规定。要求外观清澈、无色无味,水中(可溶性)总盐分(TDS),硫酸盐、磷酸盐、硝酸盐、亚硝酸盐,微量的成分:铅、汞、砷等重金属,有机农药、氰化物等有毒物质,病原微生物、特别是大肠杆菌、寄生虫(卵)、有机物腐败产物等不能超标。

3、环境空气:环境空气质量符合GB 30951996中二级标准和GB 9137的规定。要求养殖场环境中一氧化碳、尘埃、病原微生物等不能超标。

(二)使用有机饲料     饲料是关系到畜产品质量和安全性的最重要的因素

有机饲料是指: 由有机生产体系采用有机饲料原料按照有机饲料相关标准进行加工生产的饲料产品,在产品中不得使用化学合成的药物、促生长剂及其它化学合成添加剂,不准使用由基因工程技术获得的产品,例如转基因大豆粕、棉籽粕等,产品质量经检验符合有机饲料标准的规定。

大原则:当有机饲料供应短缺时,允许购买常规饲料。但每种动物的常规饲料消费量在全年消费量中所占比例不得超过百分比为:草食动物(以干物质计)10%,非草食动物(以干物质计)15%;畜、禽日粮中常规饲料的比例不得超过总量的25%(以干物质计)。饲喂常规饲料须事先获得认证机构的许可,并详细记录饲喂情况。必须保证反刍动物每天都能得到满足其基础营养需要的粗饲料。

初乳期幼畜必须由母畜带养,并能吃到足量的初乳。允许用同种类的有机奶喂养哺乳期幼畜。禁止早期断乳,或用代乳品喂养幼畜。在紧急情况下允许使用代乳品补饲,但其中不能含有抗生素、化学合成的添加剂或动物屠宰产品。

配合饲料中的主要农业源配料都必须获得有机认证。在生产饲料、饲料配料、饲料添加剂时均不得使用转基因生物或其产品。禁止使用以下方法和产品:以动物及其制品饲喂反刍动物,或给畜禽饲喂同科动物及其制品;未经加工或经过加工的任何形式的动物粪便;经化学溶剂提取的或添加了化学合成物质的饲料。

具体要求:

1、饲料原料必须是符合无公害食品标准的要求、饲料添加剂、配合饲料、浓缩饲料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应色泽一致,无发酵霉变、结块及异味,有害物质及微生物允许量符合GB 13078饲料卫生标准,禁止使用工业合成的油脂、畜禽粪便作饲料。

2、饲料中使用的营养性添加剂和非营养性饲料添加剂产品应是《允许使用的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所规定的品种》。药物饲料添加剂的使用应按照《药物饲料添加剂使用规范》执行,且规定制药工业副产品不应用作肉鸡饲料原料。配合饲料、浓缩饲料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中不应使用违禁药物,且砷制剂如阿散酸(对氨基苯砷酸)和洛克沙砷不可用作饲料添加剂。

3、饲料生产企业的工厂设计与设施卫生、工厂卫生管理和生产过程的卫生应符合GB/T16764配合饲料企业卫生规范的要求。

4、工厂必须设置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卫生质量检验机构,配备经专业培训检验人员。凡不符合标准的原料不准投产,不符合标准的产品一律不得出厂。

(三)兽药的使用   为尽量减少在畜产品中的残留,我国在

19891月公布的饲料添加剂使用规定中确定停药期;

19942月公布了常用兽药在动物性食品中最高残留限量;

19997月公布了173种允许使用的饲料添加剂品种;

2001年号发布《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

农业部第176号公告了《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规定了包括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类、性激素类、蛋白同化激素类、精神药品类、抗生素滤渣类不能在饲料和饮水中使用。

(四)卫生和防疫

对控制人员传播、动物传播,日常卫生和消毒,消毒剂的使用在《无公害食品畜禽饲养管理准则》有详细规定。

对免疫、疾病检测和控制在《无公害食品畜禽兽医防疫准则》有详细规定。

(五)饲养管理

《无公害食品畜禽饲养管理准则》对生产各个环节有详细规定。此外,还着重强调:喂料管理中规定喂料前不能随意向配合饲料中添加药物;饲料存放时间不能过长,不能用过期的饲料饲喂;喂料前应检查饲料是否发霉,不能用霉变的饲料饲喂;出栏前喂的饲料内不应含药物,换料前,料槽中一定没有剩余添加药物的饲料,然后添加不含药物的饲料。饮用水中不能随意添加药物,添加的药物必须符合规定。灭蝇灭鼠,注意选择高效、低毒的药物和正确的使用方法,避免引起畜禽药物中毒。此外,饲养管理对日常畜禽检查、记录、出栏后环境的清理和卫生消毒都作了规定。

(六)环境保护

由于畜禽养殖场排放的废渣(包括畜禽粪便、畜禽舍垫料、废饲料及散落的毛羽等固体废物),清洗畜禽体和饲养场地、器具产生的污水及恶臭等易对环境造成危害和破坏,造成周边土壤的营养积累、水体污染和臭味以及有害气体等。我国为防止畜禽场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畜禽养殖排污标准》及《畜禽养殖排污管理条例》。

在此六项要求下绿色畜、禽产品可划分为3类:

1: 是在无任何污染条件下生产的畜禽产品;

2是在自然条件下,通过添加对人体无害的生物制药而生产的畜禽产品;

3是在生产过程中,通过添加作用强、代谢快、毒副作用小、残留量低的非人用药品和添加剂而生产的符合绿色食品要求的畜禽产品。

生产绿色畜、禽产品主要有3种方法。

1、自然放养法:在无工业废物和农药污染的地区,或空气、土壤、水源等环境指数均达标地区,以自然放养方式生产的畜禽产品。这种生产方式产量低、规模小、周期长、产品质量高,但无法满足市场对产品的大量需求。

2、生物学方法:在环境指数达标的地区或畜禽场,选择适宜的品种,在整个饲养过程中,采用绿色饲料饲养,以生物制剂作为促长添加剂和防病治病药物。用这种方法生产的特点是产量高、周期短、产品品质好、规模可大可小,缺点是对饲养人员的专业素质要求较高。

3、休药期生产法:该法适应于小型饲养场和个体饲养户,对生产条件的要求不是很严格,生产周期分两个阶段,第1阶段:按常规法饲养。第2阶段:为休药期。在休药期内完全使用无污染、无残留、无公害的来自绿色食品产地的饲料。休药期的长短取决于各种药品和添加剂中有害物质残留是否符合绿色食品的要求。

所以,何谓“有机、绿色、无公害”? 各国在界定方面有不同的看法。“绿色”不一定全是有机的,但是“绿色”一定是无公害的和安全的,其发展过程必须先由普通食品、无公害食品和绿色食品过渡到有机食品。我们认为,并非凡天然物质或者天然物质的提取物一定是绿色的。因为,超剂量的添加和滥用天然物质或提其取物对动物仍然是有害的。同样,也不能全盘否认化学合成物质一定是非绿色的。又因为几乎所有的维生素都是由化学合成的物质,如果一概的将化学合成的添加物都纳入非绿色范围,那也是不科学的。

又有,并不是封闭、落后、偏远的山区及没受人类活动污染的地区等地方生产出来的食品就一定是绿色无公害食品,有时候这些地区的大气、土壤或河流中含有天然的有害物。

无污染是一个相对的概念,食品中所含物质是否有害也是相对的,要有一个量的概念,只有某种物质达到一定的量才会有害,才会对食品造成污染,只要有害物含量控制在标准规定的范围之内就有可能成为绿色无公害食品。

当我们消除了污染因素,才能放心的食用,保证我们身体健康,保证社会的稳定与发展,保证全人类的稳定与发展。

三、有机养鸡和养羊技术要点:良种、良料、良舍、良法

(一) 养鸡技术要点  经过人类的驯养,大多数家禽不再具有飞翔的能力,但鸟类的主要特征仍保留着。

体温调节机能弱; 消化机能尚未健全;抗病能力差。

1、培育雏鸡

l         温度  雏鸡需要保温培育。l3天,采用3435℃,47天,采用3233℃,以后每周降低23℃,至室温达20℃恒温。

适宜时: 雏鸡精神活泼,食欲良好,饮水适度,羽毛光亮整洁,雏鸡生长发育良好。

过低时:雏鸡聚集在热源周围或扎堆,发出尖叫声;

过高时:小鸡远离热源,张口喘气,饮水增加。

l         湿度  雏鸡的健康生长需要空气中有一定的湿度,不过要求并不很严格,育雏适宜的相对湿度以56%~70%为宜。

l         通风  正常大气中氧气含量约为20%,二氧化碳含量约003%。雏鸡单位体重排出的二氧化碳比大家畜高2倍以上。

育雏室温、湿度比较高,鸡粪内含有20%~21%尚未消化的营养物质和垫料分解产生大量的氨和硫化氢。雏鸡对氨相当敏感。

育雏室内氨的浓度偏高会刺激感觉器官,削弱雏鸡的抵抗力,导致发生呼吸道疾病,降低饲料转化率,影响生长发育,持续时间一长,雏鸡肺部发生充血、水肿,鸡新城疫等传染病感染率增高。

l         密度   饲养密度与雏鸡的发育、鸡舍的利用关系密切。

密度过大:室内空气不好,影响雏鸡发育,雏鸡互相挤压在一起抢食,体重大小不均,影响鸡群的健康,还易发生啄癖;

密度过小:鸡舍利用率低,成本高。密度的大小,应根据雏鸡日龄大小、品种、饲养方式、季节和通风条件等进行调整。雏鸡12周龄饲养密度,笼养60只/㎡,平养30只/㎡,34周龄,笼养40只/㎡,平养25只/㎡。

l   全价平衡的饲料营养

2、育成鸡的限饲  饲养指南

3、产蛋期间的饲养和管理

l   日常管理 观察/卫生/转群/应激

l   产蛋曲线

l       蛋重大小的控制

# 开产日龄和体重  根据法国伊莎褐壳蛋鸡的资料,开产日龄迟1天,蛋重平均增重0.15g。运用各种饲养管理技术措施(如育成期控光、限饲等)可以调控鸡的开产日龄,以生产大小适宜的蛋,而年总蛋重不变。达到蛋重标准的一个最重要的因素是母鸡达到性成熟时的体重。体重很不仅是影响产蛋初期而且是影响整个产蛋期蛋重的重要因素。

# 日粮中亚油酸  含量亚油酸参与脂肪代谢,通过它对蛋黄的影响而影响蛋的大小。日粮中保证最大蛋重的亚油酸水平,目前公认为1.5%。

# 日粮中能量水平  后备母鸡的生长对日粮的能量浓度最为敏感,其中以1420周龄的生长鸡受能量进食量的影响最大。提高能量进食量就能育成体重较大的母鸡,而开产体重为决定蛋重大小的重要因素。在理想的条件下(舍温20℃左右),产蛋期轻型和中型蛋鸡,每只每天的代谢能需要量分别为1 1721 255kJ1 339l 464kJ。日粮能量水平对蛋重的影响主要是通过饲料进食量实现的,如果蛋鸡每天的能量进食量低于上述数值的低限,产蛋量和蛋重均受到影响。

# 日粮中蛋白质水平  蛋白质水平或者更准确地说蛋白质进食量,是影响鸡蛋大小的主要营养因素。在多数情况下,产蛋母鸡(来航型)每天进食17g氨基酸平衡的蛋白质是足够的,而在产蛋后期蛋白质进食量可减少几克而并不影响产蛋量。

(二) 养羊技术要点

1、饲养优良品种

2、全混日粮的使用

l       全日粮=粗饲料+精料补充料

l       饲料的投喂量与增重

3、生产肥羔

例:    有机羊肉生产实施规程

一、养殖方式

主要采取利用天然草场放牧和舍饲圈养相结合的养殖方式。即根据天然草场牧草的长势情况,核定载畜量,大部分的羊只在天然草场放牧,部分羊只采用全舍饲的方式养殖,以确保天然草场不会超载过牧,维持生态平衡。

二、天然草场和圈舍建设要求

㈠天然草场的要求

1.  在天然草场放牧时,不得超载过牧。

ha面积上最大饲养量(相当于170kg/ha/年)

绵羊、山羊

13.3

2.天然草场也必须通过有机认证。

3.在天然草场上开展治蝗、灭鼠等工作时,禁止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建议使用生物药物、牧鸡、牧鸭或保护蝗虫、害鼠的天敌,以控制蝗灾、鼠害。

㈡、圈舍建设要求

1.全舍饲养殖场必须有足够的活动空间和休息场所;必须提供符合其生理习性和行为的生长繁育场所;必须保持合适的饲养密度;禁止无法接触土地的饲养方式和完全圈养、拴养来限制自然行为的饲养方式;

品种

养殖面积(净面积)

M2/每只

活动面积M2/每只

成年绵羊

1.5

2.5

绵羊羊羔

0.35

0.5

成年山羊

1.5

2.5

山羊羊羔

0.35

0.5

2.空气流通,自然光线充足;

3.足够的垫料;

4.足够的饮水和饲料;

5.避免过度的太阳照射及难以忍受的温度;

6.避免使用对健康明显有害的建筑材料和设备。

三、饲料

1.必须用有机饲草料喂养,当自有的饲草料基地生产的有机饲草料不足时,可以从外地购进有机饲料,但不得超过饲草料总量的50%。在有机饲料供应短缺时,经颁证委员会许可可以购买常规饲料,但不可超过饲料总量10%(以干物质计算),不超过每日总饲料量的25%(以干物质计算)。当遇到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或事故时可以例外,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视情况另行规定);

2.禁止使用尿素和粪便做饲料;

3.禁止使用人工合成的生长激素、生长调节剂、开胃剂等添加剂;

4.应具有一定的新鲜度,具有该产品应有的色、嗅、味和组织形态特征,无发霉、变质、结块、异味及异嗅;

5.允许和限制使用的畜禽饲料添加剂(见附表C)。

四、疾病防治

1.允许对口蹄疫、羊痘等疫病进行免疫。

2.生病和受伤动物的治疗以自然的药物和方法为主,包括植物提取液、顺势疗法、针灸等传统的疗法。

3.当疾病或伤情确实发生时,应把得病或受伤的羊从群体中隔离开治疗。在没有合理的替代药物时,可以在兽医的指导下使用常规药物治疗。治疗后至少要经过2倍安全间隔期。

4.为了保持产品质量可以进行阉割。

5.可以进行断尾。

6.允许使用驱除寄生虫的药物。

五、消毒

1.允许对养殖场地进行消毒。

2.在消毒时,要将圈内的羊转移出消毒区。

3.必须使用有机标准允许的消毒药品(见附表D)

六、繁殖

1.提倡自然繁殖。

2.允许运用人工授精技术。

3.禁止使用胚胎移植技术。

4.禁止使用药物诱导发情和同期发情。

七、当地羊的培育和外地羊的引进

㈠当地羊的培育

对于天然草场放牧羊,一般以自繁自育为主。

1.品种选择:应选择适应当地气候、地理特征,生产性能好、抗病性强的品种。

2.羔羊培育:要根据当地气候特点,合理安排母羊的配种时间,以控制产羔季节。本县主要以冬羔和早春羔为主。

⑴、产羔前的准备

①人员和技术准备:要根据配种时间拟定出分娩日期表、接羔育幼规程,对专业技术人员和牧民进行必要的培训和宣传,总结经验,分析现情,拟定对策,提出要求。

②圈舍和物资准备:在产羔开始前1015天,应完成圈舍的维修、消毒工作。羊舍要保暖、不透风、不漏雨,地面应充分干燥。

要认真做好补饲草料、食槽、必要的药品、医疗器械及生活用品的准备工作。

⑵、羔羊的管护

①要注意防止羔羊冻、饿、饱胀、压和等现象,要根据出生早晚实行分群管护;

②羔羊出生1小时内要让其吃足初乳,并在10日龄左右对羔羊实施精、粗料的补饲,并在天气晴朗的时候放至室外,以增加羔羊的运动量,增强适应能力和体质;

③要在兽医的指导下,切实做好各种羔羊多发疾病的防治工作。

㈡外地羊的引进

1.可以引进没有受到污染(没有使用转基因技术和胚胎移植技术)的种羊,引进后必须按有机要求饲养。

2.当不能购买到有机羊时,可以购进出生不超过6周的数量不超过总量10%的常规养殖的羊。遇到不可预见的严重自然灾害或事故时,可以购进不超过现有养殖总量40%的羊。而且引进后必须经过4个月的转换期。

八、档案记录

所有生产记要根据生产进程进行跟踪记录。记录必须一式四份。一份养殖户存档,一份乡镇有机生产管理机构存档,一份县有机办存档,一份上报认证中心。(记录表格样式见E1-E12)

九、病死羊尸体的处理

尸体处理应采用掩埋方式进行。掩埋坑深度大于2米,在每次投入尸体后,应覆盖一层厚度大于10厘米的生石灰,掩埋坑填满后,须用粘土填埋压实并封口。严禁随意丢弃、出售或作为饲料再利用。

十、设立缓冲带

在天然草场放牧时,要公路两侧、居民区附近设立缓冲带,以保证所采食的牧草没有受到任何污染。

十一、粪便处理

1.必须设置专门的贮存设施,其恶臭及污染物排放应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2.贮存设施的位置必须远离地表水体(距离不得小于400米),并应设在养殖场生产及生活管理区的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或侧风向处。

3.贮存设施要采取有效的防渗处理工艺,防止粪便污染地下水。

4.贮存设施应设置顶盖,防止降水进入。

5.粪便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

建议建设沼气池,利用粪便生产沼气,以提高利用率。

十二、运输、屠宰和加工

1.在运输和屠宰过程中要完全避免与常规养殖的活畜及畜产品接触。

2.在运输过程中要安排专人负责照料,尽量减轻对羊的刺激。

3.在运输、屠宰和加工前,必须对所用的器械要严格清洗,并禁止使用镇定剂、电棒及相似的药物及设施。

4.所生产的羊肉必须进行包装。

5.所有包装材料必须是食品级包装材料。

6.在产品或外包装上印刷油墨以及商标粘着剂都必须是无毒的,并且不能与食品接触。

7.产品外包装应有独特的外形,以便于与常规产品进行区分。并且要建立严格的外包装使用制度。

十三、有机认证

(一)有机食品认证程序

向有机认证机构索取申请表和有机认证简介(可从网站上下载相关的认证信息)→填写申请表→上报申请表(可用传真等方式)→认证机构进行审核→认证机构决定受理发放相应的调查表及有关资料→填写调查表和撰写申请认证材料并寄回认证机构→认证机构对调查表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查→通过初步审核签署有机认证检查合同→申请人支付合同中相关费用→认证机构确定检查人选→申请人确认检查人选→派出检查员→认证机构作出审核决议。

(二)有机基地认证

1.有机基地的要求

一是秸秆综合利用率达100%;粪便综合利用率达95%;疾病生物防治和物理防治推广率达100%。二是已制定有机食品发展规划,包括生产基地建设目标、生产基地建设年度计划及运作模式;具备规范的有机食品生产、加工操作规程。三是土壤环境质量不低于《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水环境质量不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HZB11999)IV类标准;大气环境质量不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四是严格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布的《有机食品技术规范》组织生产,所养殖的羊获得有机食品认证机构的认证(包括有机转换认证)。五是已建立有效的内部管理、决策、技术支持和质量监督体系。建立完整的文档记录体系和跟踪审查体系。

2.申报程序

自查→县人民政府同意→向自治区环境保护局提出局面申请→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初审(可进行实地核查)→上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委托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有机食品发展中心组织专家组进行复核和实地核查→认证机构作出审核决议。

3.申报内容

申请报告须附有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的工作总结和技术报告。工作总结包括基地基本概况、建设过程和取得的成效;技术报告包括国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申报表、申报条件中所要求的各项内容完成情况的证明材料(包括地、市级以上检测、监测部门出具的检测、监测报告)

4.申报时限

一个单位或组织在一个年度内只能申报一次。

十四、销售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扩大产品的知名度。二是开拓渠道,除设立专卖店外,采取与外地经销商、有机生产基地取得合作,走订单销售之路。三是积极获得国外特别是欧盟的认证有机,开拓国际市场。

十五、保证措施

1.加强组织管理,明确职责

成立专门负责有机羊生产的办公机构,负责有机羊生产基地的确定、按照有机标准组织生产、填写种类记录、建立相关档案等组织管理工作和基地及产品的认证工作。

环保部门负责协调上级有资质的监测部门,对基地环境的监测工作。

畜牧、兽医、科技部门负责为有机生产提供技术服务。

2.加强科技培训,建立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对从事有机牛养殖的人员和技术人员进行有机农业与有机食品的基础知识;有机食品生产、加工标准;有机农业生产的关键技术;选定作物的栽培技术,有机食品等内容的培训。

3.强化产品质量监管

一是要严格标准和审批程序。按照国家确定的各种有机产品标准,严格检测和评价有机牛基地生产的各项技术指标和生态环境。同时,要积极与发达国家同类食品标准接轨,按照国际标准组织基地生产经营。二是要定期抽检,动态管理。对基地的有机食品产品及其生产环境定期进行化验检测,定期发布检测公告,凡不符合标准的一律取消其有机食品标志使用资格。

十六、相关概念

1、有机农业:指在动植物生产过程中不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化肥、生长调节剂、饲料添加剂等物质,以及基因工程生物及其产物,而是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采取一系列可持续发展的农业技术,协调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平衡,维持农业生态系统持续稳定的一种农业生产方式。

2.有机转换期:按有机标准生产、管理到获得有机认证期间的时间。具体时间为使用有机饲料饲养12个月。

3.有机食品:指来自于有机生产体系,根据有机认证标准生产、加工,并经独立认证机构认证的农产品及其加工产品等。

4.基因工程:指分子生物的一系列技术。通过基因工程,植物、动物、微生物、细胞和其他生物单元可发生按特定方式或可获得特定结果的改变,且该方式或其结果无法来自自然繁殖或自然重组。

5.顺势疗法:指一种疾病体系,以上剂量持续使用某种药物为基础,这种药物的大量服用可在健康动物体内产生一种类似于试图治疗的疾病症状。

6.缓冲带:指有机生产体系与非有机生产体系之间界限明确的过渡地带,用来防止受到邻近地区传来的禁用物质的污染。

7、有机产品:指按照有机认证标准生产并获得认证的有机食品和其他各类产品,如有机纺织品、皮革、化妆品、林产品、家具以及生物农药、肥料等有机农业生产资料。

8 平行生产:指有机生产者、加工者或贸易者同时从事相同品种的其他方式的生产、加工或贸易。其他方式包括:非有机;有机转换。